|
![]() |
圖片新聞
聯系我們
辦公室:0571-87097681 0571-87098721 |
當前位置:首頁 > 通知公告
轉發水利部關于開展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的公告發布日期:2020/5/20 9:30:16 點擊數:1354
根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我部決定開展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以下簡稱監理單位)首次申請、增加專業和晉升資質等級的審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批范圍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和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四個專業首次申請、增加專業和晉升資質等級。
二、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認定申請表》(見附件,可在水利部行政審批在線申報系統下載);
2.企業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職稱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和工程類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5.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以及自公告之日起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監理工程師具備高級職稱的需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
社會保險應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險種;屬退休人員的,可只提供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退休人員年齡未超過60周歲的,需提供退休證明文件;退休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險證明中繳費單位應與申報單位一致,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
6.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之間承擔的監理業績(公司登記地為湖北省的監理企業,監理業績認定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書(復印件)、已完工程的建設單位評價意見以及業績匯總表(需注明工程等別、合同額、承擔時間等內容)。
(二)申報要求
首次申請監理單位資質,提交1至5項材料;
申請增加專業資質的,提交1、2、5項材料;
申請晉升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的,提交1至6項材料。。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網上申報
登錄水利部網上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按需申報資質,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完善企業相關信息用于證書制作,請務必保證完整、準確。同時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登記監理單位的人員和業績信息,企業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材料申報
申報單位向其公司登記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其中,水利部直屬單位獨資或者控股企業申請監理單位資質的,直接向水利部提交申報材料;流域管理機構直屬單位獨資或者控股企業申請監理單位資質的,直接向該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申報材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中的監理合同復印件與原件進行符合性查驗,提出意見并加蓋本機關印章,在申報截止之日前將申報材料及意見統一轉報水利部行政審批受理中心(建議采用郵寄方式)。
(三)時間要求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1日,申報單位即可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并于2020年8月11日前將通過符合性審查的紙質申報材料轉報水利部行政審批受理中心(建議采用郵寄方式)。通過符合性審查的單位,于2020年7月12日至8月11日登錄水利部網上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提交申請表電子版。
水利部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包括專家評審、公示和依法組織聽證所需的時間)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后頒發資質等級證書。
四、聯系方式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司
聯系人:馬濤 皮進
聯系電話:010-63202170 63202229
(二)水利部行政審批受理中心(平臺技術支撐)
聯系電話:010-63208000
水利部
2020年5月14日
【 關閉窗口 】
|
協會介紹 | 通知公告 | 法律法規 | 聯系我們 © 2015 浙江省水利建設行業協會 辦公電話:0571-87097681 0571-87098721 網址:www.gzzchw.cn 浙ICP備17001566號-1 技術支持:潤麥互聯 |